目录
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二) 名单调整规则
(三) 2026上半年名单更新
二、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三、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二) 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四、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情况
(一)在管基金情况分析
(二)收益情况分析
(三)从业人员情况分析
五、 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六、 总结
附录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及除母基金之外的中国机构类LP全名单(截至2026年6月30日)
附录二 截至2026年6月30日政府引导基金相关代表性监管政策梳理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与成熟,相对于直接投资的基金运行方式,私募股权母基金因其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以及高水平、专业化等特质迅速发展起来。而在连续几年快速发展之后,由于受到内部政策影响和外部环境冲击,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在2019年进入了深度调整阶段,行业内部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2020年,受到黑天鹅的影响,行业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进入到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春天,母基金设立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
自2022年至今,在多元化LP格局加速形成的背景下,中国母基金行业整体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运作方式由粗放扩张向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深度演进,行业生态持续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正在成为中国股权投资市场重要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从区域结构来看,母基金设立经历了阶段性重心转移。首先是省级出资平台迎来设立高峰期,各地省级引导基金集中发力,成为推动地方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随后,区县级母基金快速崛起,呈现下沉式扩张趋势,大量区县政府通过设立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服务本地经济发展;而近一两年,随着国家层面统筹力度增强,国家级母基金的引导作用愈发突出,央企、国家级引导基金等“国家队”资金加速入场,成为行业稳定的压舱石。与此同时,资产管理公司(AMC)和险资等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逐步加大在母基金领域的配置力度,进一步优化了行业的资金来源结构,也为母基金长期化、价值化投资提供了坚实支撑。
为了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的问题,作为一家第三方母基金研究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从2018年初到2026年陆续整理发布了《2017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等17份全景报告,获得了母基金行业乃至整个股权投资行业和监管层等的广泛关注。
母基金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专业性、前瞻性和高端性的服务宗旨,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行业内同仁们的支持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针对我国母基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母基金研究中心通过举办大量行业内交流活动和募资对接活动等,为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得以站在研究者的角度,广泛而深刻地理解我们所在的这个行业,并获得了许多十分宝贵的数据、信息和经验。
面对错综复杂的行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的现状,提高中国母基金行业的信息透明度,母基金研究中心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最新动向,并分析预测了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整理推出本报告。
本报告由以下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母基金全名单编制规则以及名单更新,主要针对2026年上半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发生的事件进行补充和调整。第二、第三部分为对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在2026年上半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在第四、第五部分我们分析总结了中国母基金行业在2026年上半年发展中呈现出的主要现状与趋势,同时结合政策新动向,对母基金行业在2026年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是母基金研究中心考虑到行业内部存在信息交流不对称、信息获取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中国母基金行业内的机构进行尽可能完整的梳理后,汇总编制而成。以下,我们对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的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阐述,同时结合2026年上半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母基金行业发生的事件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更新。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为了区别私募股权母基金与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的定义为:1、母基金银行账户到账的资金不低于5亿人民币;2、已经投资过至少三支基金;3、需要对外投资基金,而非仅投资于与母基金自身强关联的基金;4、有专门的母基金管理团队且不少于五人;5、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我们认为,S基金也是母基金的一种。母基金研究中心对“S基金”的定义为:1、从基金的投资者手中收购基金份额或企业股权的母基金;2、有专门的S基金管理团队;3、S基金的存续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4、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在对母基金定义的基础上,母基金研究中心对“市场化母基金”的定义为:1、没有返投地域的限制;2、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非市场化的限制。所谓“狭窄行业”,是指并不能出现较多上市公司或发生较多并购行为的行业。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如果母基金仅要求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当地,而没有返投地域限制或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或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其它非市场化的限制,则仍然认定该母基金为市场化母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将市场化母基金之外的母基金定义为政府引导基金。
对于既拥有市场化母基金业务,又同时管理政府引导基金的机构,按照两类母基金业务中比重相对较大者归类。
对于母基金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所在省市的认定,优先考虑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政府所在地,兼顾考虑母基金管理机构所在地。对于国家级母基金的认定,母基金研究中心主要有三个判断标准:1、由财政部直接出资的母基金;或:2、由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参与或指导的母基金;或:3、母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往上穿透两层后,股东为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或更高级别。
(二) 名单调整规则
当母基金或母基金管理公司有特殊事件发生时,我们需要对母基金全名单做出必要的调整,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母基金管理职能停止:当母基金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超过一年时,将其从名单中剔除。
母基金清算:当母基金发生清算时,则在清算后将其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
合同变更:当母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将该母基金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并将变更后的基金视为一支新成立的母基金,当满足相应条件时,再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全名单。
母基金管理机构发生重大违规违法事件:对存在违规违法事件的管理机构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母基金从名单中剔除。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之后,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营,则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名单。
(三) 2026年上半年名单更新
为了动态全景式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动向,我们基于《2025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中公布的名单,在本次报告发布前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了更新。
首先,我们整理了2026年上半年公开资料中涉及到的发起或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母基金,并基于上文所述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的定义对这些新设母基金进行筛选,将符合定义的新设母基金整合进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其次,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及母基金研究中心召开的会议、活动过程中的信息,我们整理出新开始开展母基金业务的产业集团或投资机构,并将符合母基金规模定义的此类机构也列入母基金全名单。
最后,根据部分母基金的变化情况,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所管理母基金名称变更,或是原有引导基金资金整合补充后设立新引导基金,或是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对这些情况我们经过比较详细的调研,尽量按照母基金实际运作机构的情况对名单进行了调整。
在母基金规模方面,由于受到地方财政收入或政府投资方向转变影响,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实际在管或计划管理规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部分母基金因涉及违法违规事件,我们在进行统计时也对此两类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并据此对名单内信息作出适当删减和针对管理规模的减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共包括473家母基金,在母基金数量上比2021年末增加182家,比2022年末增加122家,比2023年末增加54家,比2024年末增加30家,比2025年末增加1家。
473家母基金中,包括政府引导基金346家,总管理规模达到30549亿人民币,较2025年底统计的总管理规模下降12.50%;市场化母基金117家,总管理规模4566亿人民币,较2025年底统计的总管理规模下降13.09%;以及S基金(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10家,总管理规模66亿人民币。全部473家母基金目前总管理规模达35181亿元,相比2025年底下降12.56%。中国母基金全名单详见附录一。相比于此前的《2025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母基金研究中心在本次报告中下调中国母基金行业实际总管理规模的原因是,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许多区县级母基金机构取消母基金业务或缩减规模,母基金研究中心基于调研统计,相应对不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定义的母基金(取消母基金业务,转向直接投资等业务)、已经退出或清算的母基金、退回出资的母基金等进行了减计,并根据机构的最新情况对部分母基金规模进行了调整。
图1 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实际总管理规模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总投资规模为2609亿元,相比于2025年上半年的3338亿元降幅为21.84%。其中,引导基金投资规模2078亿元,相比于2025年上半年的2741亿元降幅为24.19%;市场化母基金投资规模314亿元,相比于2025年上半年的442亿元降幅为28.96%。中国S基金投资规模(包括母基金进行S策略投资,以及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进行S投资)为217亿元,相比于2025年上半年的335亿元降幅为35.22%。
图2 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投资情况

母基金行业从业人数方面,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全名单机构的调研与对市场整体情况的统计,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8527人,相较于2025年末的8965人,降幅达4.89%。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2026年上半年,新发起成立的母基金共34支。由于部分2026年上半年新发起的母基金资金尚未完全到账或尚未有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定义的正式对外投资,因此暂未列入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不计入母基金在管总规模,但已计入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此部分母基金名单详见附录一(九)。
在该34支新发起的母基金中,政府引导基金33支,市场化母基金1支。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面临更严的监管审核,在此背景下,新发起母基金总规模共1698亿,相比于2025年上半年下降了13.81%,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规模1678亿,市场化母基金规模20亿。
综合统计2026年上半年的新成立母基金,我们对新成立母基金情况进行了分析。图3为2023年到2026年上半年每半年期全国新发起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统计。
图3 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新发起母基金数量和规模(亿元)情况

图4为2026年上半年新设立母基金分地域情况统计。可以发现,按照地域分布来看,2026年上半年,有14个省级行政区有新设立的母基金。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上半年,江苏新设立母基金数量达12支,是唯一新设数量突破10支的省份,广东7支,北京、浙江、福建、湖北均为4支,整体呈现区域集中的态势。这些省份在科创、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空天信息等硬科技领域持续加码,省级与地市级母基金联动明显,细分赛道基金群逐步形成体系化布局,产业导向更为清晰。
图4 2026年上半年新设立母基金数量分地域统计情况

(二) 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从实际总管理规模看,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母基金总管理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35181亿元,其中政府引导基金30549亿元,市场化母基金4566亿元。
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2026年上半年总管理规模相较于2025年底下降12.56%,其中政府引导基金降幅为12.50%,市场化母基金下降13.09%。相比于此前的《2025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母基金研究中心在本次报告中下调中国母基金行业实际总管理规模的原因是在最新对母基金全名单机构进行调研与数据统计中,对不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定义的母基金(取消母基金业务,转向直接投资等业务)、已经退出或清算的母基金、退回出资的母基金等进行了减计,并根据机构的最新情况对部分母基金规模进行了调整。
图5 中国母基金总管理规模(亿元)变化情况

从计划管理规模角度来看,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为45752亿元,比2025年底下降12.14%。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38104亿元,市场化母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7368亿元,S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280亿元。
图6 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计划管理规模

图7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计划管理规模(亿元)变化情况

地方层面上,从存量角度分析,母基金存续总规模受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产业扶持政策与区域科创产业基础的影响较为突出。江苏、广东、北京、浙江、湖北凭借成熟的产业生态、充足的财政配套以及持续落地的政府投资基金扶持政策,存量母基金整体管理规模占据明显优势。总体来看,经济与科创实力领先的省市依旧维持存量母基金规模高位,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存量基金布局最为完善,四川、陕西、云南等中西部省份存量母基金规模稳步扩容,追赶势头持续显现。
图8 各地母基金总管理规模及预计管理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为深入了解当前中国母基金行业的运行情况,母基金研究中心对97家具有代表性(考虑规模、地域、存续时间等)的母基金管理机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和分析(调研对象中不含在华外资母基金及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
下图展示了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存续时间与地域分布。
图9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存续时间

图10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地域分布

(一) 在管基金情况分析
总管理规模方面,平均来看,截至2026年6月30日,调研管理机构平均在管母基金规模和计划管理规模分别为42.2亿元与60.8亿元。图11、图12分别展现了调研管理机构在管与计划管理规模情况。
图11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总管理规模分布(亿元)

图12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计划管理规模分布(亿元)

(二) 收益情况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调研管理机构在管母基金平均MOC(资本回报倍数,下同)、IRR(内部收益率,下同)、DPI(投入资本分红率,下同)如下所示。得益于2026年退出市场的回暖,调研机构IRR数据较《2025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中统计的数据普遍有所好转。
图13. 调研管理机构在管母基金收益情况

(三) 从业人员情况分析
团队规模方面,调研显示,在“低于30亿元”、“30-100亿元”、“100-500亿元”和“高于500亿元”四个管理规模水平,管理团队规模的中位数分别为7、13、26及63人,相较于2025年底水平均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
图14 调研机构团队规模情况

学历方面,数据显示,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团队中硕士研究生、本科、博士研究生、专科或以下占比分别为45.9%、44.1%、7.6%、2.4%。
图15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学历比例

性别比例方面,截至2026年6月30日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团队中男女比例约为1.92:1。
图16 调研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性别比例

调研2026年上半年母基金管理机构各层级薪酬相较2025年末整体有所下滑,合伙人薪酬下调幅度最为突出,层级中位数薪酬较2025年底降幅近12%。此外,投资经理层级中位数薪酬小幅走高,主要是多数机构缩减初级人员、放缓新人招聘,在岗人员资历普遍更深所致。投资总监薪酬整体保持平稳,波动幅度较小。
图17 调研机构团队工资水平

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的观察和调研,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整体呈现回暖态势,进入2023年后各地母基金发展更加规范化、体系化、集群化。2025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社保基金大规模入局、政府投资基金新规密集出台等一系列标志性事件,为行业迈向耐心资本新时代奠定了制度基础。2026年上半年,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与中央高层持续定调的双重推动下,母基金行业在制度框架、资金供给、运作机制、退出生态等方面均取得重要突破,正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以下,我们结合母基金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对当前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主要趋势与变化进行分析。
1、顶层战略定调密集出台,母基金和创投行业迎新政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创投行业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的关键窗口期。上半年,从中央高层到各部委,围绕创业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监管等主题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频率之高、密度之大、分量之重,为近年来所罕见。
1月,《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明确提出“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为全年创投政策定下了积极基调。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中进一步强调“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壮大领军创业投资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这一表述将“壮大领军创业投资机构”与“科技领军企业”并列提出,凸显了创投机构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的核心地位。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力挺”创投,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部分明确提出“高效用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推动更多初创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并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部分提出“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同月发布的“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将“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写入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多渠道拓宽中长期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并购基金作用”“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为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此同时,上半年金融监管与反腐力度持续升级,为行业健康发展筑牢合规底线。3月,最高法明确表示将依法严惩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腐败犯罪,持续加强对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的穿透式打击,让新型腐败不新、隐性腐败难隐。同月,中办、国办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这是该规定自2009年出台以来的首次修订,新规明确了7个方面禁止性规定,以“负面清单”方式列明58种禁止行为,明确禁止以隐名入股、代持股权、委托理财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
进入4月,资本市场改革与监管制度完善同步推进。证监会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持续完善私募基金“1+N+X”监管制度体系。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积极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和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6月是上半年政策的密集收官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强调“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构建与未来产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政府投资基金工作,要求“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等引导作用,建立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科学合理布局,防止一哄而上、盲目跟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私募基金领域“1+N+X”政策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这是继2025年国办1号文之后,覆盖整个私募基金行业的又一部统领性顶层重磅文件,从机构准入、日常监管、风险处置等行业全生命周期着手,构建了一个覆盖宏观、中观、微观的闭环监管制度。《指导意见》表明,私募基金行业的政策重心已由过去的鼓励扩张、提供红利,转向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和规范发展。文件虽然仍支持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以及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但这种支持更具选择性,资金和政策资源将主要向合规、专业、服务国家战略的机构集中。基金设立和备案实行更严格的会商机制,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已有同类基金的地区还可能面临整合,在此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和国企出资决策链条拉长,部分资金暂缓或无法出资。与此同时,监管逐步覆盖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全过程,并加强对出资来源、底层资产、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向的穿透核查,管理人需要承担更多数据报送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运行中,多地已经出现注册审核提级、联席会议频率较低、申请积压和备案周期延长等问题。对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认定趋严,也使同一管理人追加投资、并购基金、S基金和接续基金的操作难度上升,部分正常交易可能因定价依据、决策程序或投资人同意不充分而停滞。此外,多头报送和过度穿透还会显著增加母基金及管理人的合规成本。
同月,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配套模板,覆盖创投基金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清算报告,将信息披露从“自律规范”正式升级为“行政监管+自律管理”双重体制。
2026年上半年政策的密集出台,使创投行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确认,同时也推动监管与规范体系全面强化。从“十五五”规划的战略定调到政府工作报告的反复强调,从总书记的三篇重要文章到国常会的专题部署,从监管制度的持续完善到退出渠道的加速打通,行业获得了系统性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与此同时,监管与反腐的同步发力,标志着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正在加速告别粗放增长,转向规范、透明、专业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扶优限劣”的市场净化效应正在显现。
2、政府引导基金“去招商化”,返投机制与出资比例迎历史性突破
202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的出台,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对返投比例、注册地限制等长期困扰GP的募资痛点提出了优化方向。进入2026年上半年,这一政策导向得到了更加系统、更加刚性的制度落实。
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及配套评价管理办法,首次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性规范。两份文件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建立了一套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并赋予10分权重,下设三个具体指标——“是否存在限定对本区域进行返投情况”“是否存在附加注册地迁移条件对企业进行投资”“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情况”——直接将放宽返投、取消注册地限制从政策倡导转化为考核约束。
围绕这一政策导向,上半年地方母基金在返投、出资比例、注册地限制、管理费标准等核心条款上快速响应、全面宽松,形成了一轮席卷全国的“松绑潮”。
返投方面,最具标志性的事件是深圳天使母基金打响全国取消返投“第一枪”。2026年3月,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布2026年版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不仅取消基金管理人本地注册硬性要求,还取消了返投约束条件,即无返投要求,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取消返投的政府引导基金。这一突破性举措具有极强的示范性带动意义,正是对2025国办一号文“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精神的直接落实。深圳的破冰之举迅速引发全国关注。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对部分所追踪政府引导基金的不完全统计,过去六年内引导基金行业整体平均返投倍率要求已下降超40%,从动辄2倍、3倍的要求降至1.5倍左右,自2024年以来低于1倍以下返投要求的引导基金越来越多,部分区域甚至低至0.6倍,大幅提升了对优秀创投机构的吸引力。在返投统计口径上,各地也纷纷秉持务实原则推出“宽返投”认定——只要子基金管理人能带来新的投资增量,均可纳入返投范围,具体涵盖“所管基金所投”与“所引项目所投”两类,甚至将管理人推荐落地的项目投资也纳入统计,真正实现“重增量、重实效”的考核目标。
出资比例方面,各地引导基金同样大幅放宽上限。江苏提出对引导作用和社会效益好、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投资阶段较早、投资风险较大的创业投资类基金,各级政府出资比例合计可提高至70%。四川发布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单一国资对创投基金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70%,特殊情况下允许国资、财政出资部分先行设立运行。湖北荆州新设立的20亿元产业引导母基金,针对人才创新和科技创新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99%,这一超高占比在业内实属罕见。从行业整体来看,此前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通常在30%至40%左右,如今50%甚至70%以上的比例正越来越常见,不少地方母基金在子基金的出资可以成为第一大出资人,这一举措既符合政策“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运作原则,也能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管理费标准方面,同样出现了对GP更加友好的积极变化。上海国资委4月发文明确,监管企业可经相关决策程序后,对优秀基金管理人差异化设定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等条件,若按认缴规模支付管理费的,须匹配投资进度管控,投资策略中明确主要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基金可进一步放宽条件。这意味着上海在全国率先对优秀管理人放开了“按认缴规模支付管理费”的口子,打破了此前多地政府投资基金普遍要求“以实缴规模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的限制。江苏则更进一步,在《关于促进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对引导作用和社会效益好、投资阶段较早、投资风险较大的创业投资类基金,管理费提取比例可提高至3%/年。这一接近市场化水平的费率安排,让许多GP直言“大气”。
这些变化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正从“招商工具”全面回归“产业投资平台”本源。过去,一些地方将母基金更多作为“基金招商”的工具,围绕注册落地、返投比例等条件展开竞争,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之间的同质化内卷,也使部分基金运作受到较强的行政目标牵引。随着返投要求逐步放宽、注册地限制逐步取消、出资比例和管理费标准逐步优化,母基金的运作环境正在向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转变,GP的募资难度显著降低,行业吸引力持续提升。
3、耐心资本制度化双突破,“永续母基金”兴起与容错免责制度密集落地
在中央“壮大耐心资本”的反复强调下,2026年上半年成为耐心资本从理念口号走向制度落地的关键转折期。一方面,以“永续母基金”为代表的超长期限安排逐渐兴起;另一方面,以“单项目允许100%亏损”为代表的高容忍度容错免责制度在多地密集出台。这两条线索共同勾勒出耐心资本制度体系的基本轮廓。
期限设置上,“永续化”成为上半年最显著的关键词。5月25日,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广东省委书记和省长亲自为基金揭牌。该基金首期注册规模500亿元,计划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是广东第一只永续经营的公司制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明确“不设固定存续期”,实行永续经营、回收资金循环滚动投资。这一制度安排在业内被广泛评价为“开创先河”。几乎同期,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宣布基金规模从50亿元扩募至100亿元,存续期从30年调整为“长期/永续”;北京怀柔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50亿元,同样不设固定存续期。“永续母基金”正在从概念走向现实。
与永续母基金相呼应的是超长存续期安排的持续扩容:安徽正式印发的《安徽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创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可放宽至20年;南京紫金山国际科创母基金设置20年超长存续期;江苏在《关于促进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创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可适当延长。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新设引导基金中已有57%允许子基金存续期在10年以上。这一变化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打破了硬科技投资周期与基金期限错配的核心矛盾——半导体、创新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企业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落地普遍需要10年以上时间,过去“5+2”“7+3”的基金期限设计根本无法匹配这一节奏。而“永续”或超长期的制度安排,使母基金能够真正陪伴科创企业穿越全生命周期,将“耐心资本”四个字从政策表述转化为可执行的资本逻辑。
与期限突破同步,容错免责机制在上半年实现了从原则倡导到制度化落地的关键转折。如果说2024年是国资容亏机制“大门打开”的起点,2025年是“全面敞开”的加速期,那么2026年上半年则是将容错从政策精神转化为可执行、可量化的具体操作细则的实质性落地期。
济南的实践最具系统性。2026年4月,济南出台国内罕见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办法,全面对标“6+N”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构建了阶梯式分级容亏机制:对于主要投向最早期项目的种子基金,容亏率不超过80%;对于主要投向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项目的天使类和创投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50%;对于主要投向较成熟项目的创投类、产业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30%。更为突破性的是,在上述容亏率范围内,“最高允许投资若干个项目的参股基金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引导基金股权直投的种子项目和重点项目同样适用“最高允许单项目100%亏损”。此外,广州在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办法中明确规定“允许单个项目出现100%亏损”,财政资金整体投资损失80%以内不予追责;合肥在2026年2月推出三大百亿基金群,容忍度最高达80%;杭州发布产业基金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以具体情形列明适用条件和负面清单,并明确提出“不将正常投资损失作为启动责任认定程序或追责的依据”;此前四川、武汉、深圳福田、深圳南山等地也已分别出台相关规定,将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容亏上限推升至市场公认的“天花板”水平。
中央层面的制度建设同步推进。早在2025年1月,国办1号文就已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要求优化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已修订《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与2018年试行版相比增加了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探索性试验、先行先试的保障。政府工作报告在2025年提出“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后,2026年进一步强调“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这一逐步递进的表述变化,体现出高层对耐心资本从倡导到要求、从方向到责任的深化。
从“永续母基金”为科创企业提供无限期资本陪伴,到容错免责细则为投资失败划定“安全区”,耐心资本制度体系的“双支柱”在2026年上半年已初步成形。这使母基金真正成为陪伴科技创新穿越周期的长期资本源头,有效卸下了国资创投“怕担责”的思想包袱,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扫清了制度障碍。
4、“国家队”资本持续大举入场,长期资本供给结构加速优化
2026年上半年,“国家队”对创投行业的布局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期资本供给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引领,以社保基金、AIC、险资为重要支撑,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长期资本供给体系正在加速成型。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上半年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该基金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启动,设定20年存续期,采用“引导基金公司—区域基金—子基金”三层架构,首批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设立三只区域基金。2026年上半年,三大区域基金进入集中落地期:京津冀基金已于2月28日完成资金扩容,注册资本从296.46亿元增至500亿元,新华保险、中汇人寿、中再寿险等三家险资机构首次作为出资人亮相,成为首批投资国家级创投基金的险资LP;该基金随后完成中基协备案,签约投资4只子基金及1个直投项目并完成首笔出资,5月全面开放子基金申请,明确子基金不得设置返投条款,6月与9家子基金管理机构达成合作意向,进一步扩大投资布局。粤港澳基金目标规模504.5亿元,由深创投担任管理人,早在3月即完成首笔出资,4月开放遴选,明确80%投向子基金、20%用于直投,预计撬动超1,400亿元资本,存续期最长可达20年,截至6月底,该基金首期201亿元已全额实缴,15只子基金立项合计86亿元,其中拟出资基金3只:苏创(大湾区)未来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深圳英诺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深圳峰瑞影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8个直投项目完成投决,子基金与直投项目累计投资超27亿元,落地进度三大区域最快;长三角基金由国投创合管理,已落地南京耀途四期子基金、图灵量子直投项目。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统计,三大基金合计已实缴出资8只子基金,立项与意向子基金超20只。未来,三大基金将推动在三个区域设立超过600只子基金,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预计吸引带动地方和社会资本近1万亿元。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国家创投引导基金的架构设计十分科学,自身作为“母母基金”出资区域基金,再由区域基金作为母基金支持子基金与项目,有利于真正从顶层为创投行业带来“源头活水”。
社保科创基金的全国布局在上半年加速铺开。2025年下半年,社保基金会以“社保基金40%+地方国资40%+银行AIC20%”的三方联合出资模式,先后在浙江、江苏、福建、湖北、四川五省签约落地社保科创基金,首期规模合计达1,600亿元,母基金存续期最长可达18年。进入2026年,存量基金进入实质性投资阶段:浙江社保科创基金下层6只专项基金——浙江省战新产业科创母基金(规模100亿元)、浙江省未来产业科创母基金(规模100亿元)、浙江省科创专项并购母基金(规模100亿元)、浙江省重大项目科创直投基金(规模80亿元)、杭州重大项目科创直投基金(规模60亿元)、宁波重大项目科创直投基金(规模60亿元)——正式启动运作,其中,三大百亿母基金均在一季度发布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进入大规模投资期。6月,陕西社保科创基金在西安正式签约,规模100亿元,由陕西省、社保基金会、中国银行共同组建,至此社保科创基金已覆盖华东、中部、西部六大省份,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耐心资本网络。作为长期资本配置的重要载体,社保基金兼具低风险偏好与跨周期配置能力,其以母基金形式大规模进入创投市场,不仅拓宽了行业长期资金来源,也为国有资本、金融资本与市场化投资机制的协同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
AIC股权投资试点持续扩容,行业期待AIC能够更多作为LP出资。自2025年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围至18个城市以来,AIC股权投资签约意向金额已突破3800亿元。在地域分布上,AIC基金已覆盖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福建等主要省份,其中浙江、江苏两省的基金注册规模均超500亿元。但值得关注的是,目前AIC基金仍以直投为主,全国仅深圳落地一只AIC母基金(深圳市建源政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规模70亿元),绝大部分AIC基金没有作为LP出资到私募股权基金,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民营基金管理人在市场募资的竞争难度。业内对AIC母基金设立的呼声渐高,期待AIC未来能够试点作为LP出资到股权基金,为行业带来真正的市场化活水。
险资持续加码创投市场。2025年全年险资出资超千亿元,同比增长约55%,2026年这一趋势得到延续,上半年险资出资超400亿元。中国人寿在2026年1月公告称,拟出资近125亿元参设一只养老产业基金和一只长三角科创基金,其中对长三角科创基金的认缴额高达40亿元,占比近80%。此前,新华保险、中汇人寿、中再寿险等已通过京津冀区域基金成为首批投资国家级创投基金的险资LP。险资进入创投市场,既源于政策大力引导——2025年4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险资投资单只创投基金的比例上限从20%提升至30%——也基于险资自身对长期稳健收益的配置需求。在利率下行、固收资产收益率走低的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尤其是母基金的长期稳定回报特性,与寿险保单10至20年的久期形成良好匹配,越来越多的险资机构将母基金纳入战略资产配置。
5、GP遴选标准全面迭代,产业深耕、DPI与垂直赛道构成LP偏好新标尺
2026年上半年,LP对子基金的偏好体系发生根本性重构,产业背景、DPI现金回报和垂直赛道深耕能力构成新的核心决策维度,纯财务型GP的生存空间被系统性压缩。这一变化涉及子基金遴选分类、退出考核、赛道偏好等多个层面,共同勾勒出GP募资的全新竞争格局。
在分类端,子基金遴选规则出现结构性变化。多地母基金在申报指南中专门为产业类子基金设立独立申报类别,明确要求管理人具备产业背景及资源导入能力。例如,广州产业发展基金在2026年第一批次子基金征集公告中,明确通过母基金方式与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重点园区运营商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将产业背景作为合作的前置条件。从近一年各地母基金的遴选公告来看,综合性基金的需求逐渐变少,取而代之的是细分产业方向且划分比之前更细、更专的定位。多地母基金招募的子基金已细分到“医疗器械上游供应链”“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光刻材料”等极窄方向,每个细分方向只设1至2只垂直子基金,而过往宽泛的大行业类基金在初筛阶段即被淘汰。这一调整背后,是产业资本相较于纯财务投资人系统性优势的充分显现——产业资本不仅能提供资金,更能导入供应链资源、应用场景、技术验证渠道和下游客户订单,甚至以“链主”身份牵头整合上下游,大幅提升投资确定性和项目成功率。这一逻辑在热门硬科技项目融资中已被淋漓尽致地印证:纯财务VC的出资方案遭婉拒,而能承诺算力、订单和产业资源的资本最终胜出,将“用钱换股权”的旧范式彻底打破。与此同步,“链主+基金”模式在上半年进一步铺开。首只AIC链主并购型股权投资基金在宁波落地,开创了“AIC—属地政府—属地分行—国有企业—产业龙头”五方协同的新模式;上海3月落地了全国首只AIC产业并购基金,首期57亿元聚焦集成电路装备关键领域,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深度融合进入新阶段。
垂直细分赛道专项基金占据主导地位,综合盲池基金大幅缩减,并成为LP出资的主流选择。一级市场的赛道划分从过去粗放的“大行业”进一步细化为“窄赛道”——如“新材料”被拆分为光刻胶、碳纤维复合材料、高性能靶材等多个独立方向,“生物医药”被细化至小核酸药物、上游供应链、合成生物等垂直领域。LP为此设置了双重硬性门槛:管理人不仅要深耕单一细分赛道、具备完整上下游产业资源,更须稳定获取该赛道头部项目的投资份额。除产业背景和赛道深耕外,部分地方引导基金在GP遴选偏好上还出现了新的判断逻辑——即在原先仅认可头部白马GP的基础上,转向在本地深耕、具备产业落地能力的当地机构,认为这类GP更了解本地政策风格和产业发展情况,从实际效果看对当地发展带来的作用更大。
在考核端,DPI已从过往锦上添花的“加分项”升级为不可逾越的“入场硬门槛”。多地引导基金在遴选子基金的公告中明确要求管理人具备“X个成功退出的DPI大于1的案例”,且要求的是基金管理机构整体的退出业绩,而非管理团队个人过往的明星案例。部分市场化母基金的隐形门槛已进一步抬升至DPI达到1.1至1.2的水平——到期基金若连本金都未能通过现金分配收回,无论账面IRR多高、储备项目多优质、管理规模多大,都会在初筛阶段直接淘汰出局。尽调重心也从过往倚重的“明星案例”“账面IRR”彻底转向核查机构在管的单只基金整体的实际现金回款,过去依靠“拼凑个人明星项目”包装业绩的做法已彻底失效。也就是说,LP不再迷信IPO账面浮盈,转而穿透核查实际到账现金回流,没有实打实的现金回流业绩,再强的背景、再大的规模,都难以拿到国资资金。某种程度上,DPI门槛的收紧也是LP应对自身回款压力的必然之举——母基金自身也面临出资人回款压力,必须优先选择能给LP带来确定性现金回报的GP。从长期视角看,DPI门槛收紧也在倒逼GP重构自身投退体系,从单纯重视投资端转向“投退并重”,强化主动退出管理能力。
这一系列变化的共同背景,是一级市场在2026年上半年重回“抢项目”状态。优质硬科技标的融资时已不再是谁出价高就拿谁的钱,而是端起“筛选资本”的姿态,优先选择能带来产业协同价值的投资方。DeepSeek首轮融资即是这一趋势的典型缩影。在这一行情下,LP自然只愿将资金配置给“懂产业、能造血、退得出”的GP。一级市场的竞争要素已从资金规模全面转向产业资源整合能力与现金回报能力,“用钱换股权”的时代正在让位于“资源换成长、退出见真章”的新格局。
6、退出生态持续优化,S基金获得长足发展
2026年上半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退出端呈现多条渠道同步回暖的积极态势。A股改革深化、港股持续火热、并购政策松绑、S基金爆发式增长,多条退出路径共同发力,“IPO+并购+S交易”多元并行的退出格局正加速成形,为母基金和创投基金提供了更具弹性的退出预期。
A股与港股IPO端同步释放积极信号。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标准一为“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标准二为“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这两项标准大幅降低了高成长性、高研发投入但尚未盈利企业的上市门槛。此外,在3月的两会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表示“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多元退出渠道”,在创业板改革部署中,提出复制推广科创板改革有益经验,进一步拓展制度包容性和覆盖面,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以及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港股市场的持续热度为退出端增添了更多确定性。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港交所排队企业559家。上半年共有127家A股公司向港交所递交A+H上市申请,目前仍有107家企业处于待审批状态,港股完成87单IPO,募资2102亿港元,同比分别大增98%、92%,24家A+H企业贡献近六成募资,智谱、人形机器人等硬科技项目集中登陆,叠加港持续优化特专科技上市规则,创投机构IPO退出渠道持续拓宽。在智谱AI等明星项目的带动下,港股正在从“可选退出通道”升级为“重要退出支柱”,对硬科技投资机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并购端,国家级并购基金呼之欲出,地方并购母基金密集设立。2026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在两会记者会上宣布将会同有关部门设立国家级并购基金。地方层面,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纷纷设立百亿级并购母基金。其中,上海3月正式揭牌落地了全国首只AIC产业并购基金,首期57亿元聚焦集成电路装备关键领域,为并购重组、资源整合、技术迭代提供资本支撑;此前上海已启动国资并购基金矩阵,总规模达500亿元以上,覆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民用航空等领域;4月,北京“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争取国家并购基金落地,引导鼓励链主企业与股权投资机构设立并购基金”,当地已于2025年12月落地300亿元京国创智算并购基金。“链主+并购基金”模式成为产业整合的重要抓手——链主企业以其深厚的产业洞察和资源整合能力,与并购基金的资金优势和交易设计能力相结合,既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整合,也能为创投基金提供更具确定性的退出通道。并购基金的价值不应局限于退出渠道,更应着眼于推动产业重构与优化,GP的产业协同赋能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正在成为并购时代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标尺。
作为多元退出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S基金在2026年上半年呈现“全国规模收缩、重点区域活跃”的分化特征。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2026年上半年,全国S基金市场交易金额为217亿元,投资规模同比下降35.22%,但上海等核心市场交易增长显著,份额转让平台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成为退出端值得关注的结构性变化。S基金发展的根本驱动力在于巨大的存量退出需求——2015年至2018年募集的大量人民币基金已集体进入清算期。与此同时,S交易承接的底层资产以硬科技为主,半导体、生物医药、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领域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些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具备高技术壁垒的资产,即使在投融资环境波动中也具备较强的韧性和退出预期,正成为买方竞相追逐的优质标的。S基金作为破解存量退出困局的核心工具,正从“小众补充”加速走向“常态化退出通道”。
交易形态上,此前以简单的LP份额转让为主的格局正在被打破,GP主导的接续交易明显增多。接续交易的增多,标志着中国S市场正在向更加专业化、复杂化的方向演进,GP正从被动的资产管理者转向主动的资产经营者。通过设立接续基金,GP可以将尚未退出的优质硬科技资产——如半导体、AI、生物医药等具备发展潜力但因技术迭代周期长、基金到期而面临错配的项目——转移至新基金主体中,既为老LP提供了现金退出或继续参与的选择权,也为新LP创造了投资机会,同时为项目价值释放争取了更长周期。国内S市场正从简单的LP份额转让到复杂的资产包重组和接续交易,S市场正从零散的“捡漏”机会升级为系统性的资产重组与价值再造工具。
在买方结构上,国资与险资持续加码成为S市场的核心支撑力量。2026年上半年S基金国资LP出资规模占比超80%,遥遥领先于其他类型的LP。福建落地国内规模最大的盲池S基金——福建省鑫睿科创接力基金,总规模超4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出资28亿元,占比约70%,开创了“省市联动、险资+地方协同”的资本合资格局。成都、盐城、杭州、重庆、厦门等地已纷纷设立区域性份额接续基金和S母基金,苏州也于2026年落地市级接续基金,这类产品的密集落地,显示出S市场正在从“单只基金布局”向“母基金套母基金”的产品化方向演进。
险资与S交易的深度适配性是买方格局变化的内在逻辑。险资的长期负债属性——寿险久期通常为10至20年——与S基金底层资产的退出节奏高度匹配;S交易的“明池”特征,即底层资产已有详细历史数据和财务数据,契合了险资严格的风控要求和审慎的投资偏好,从根本上规避了传统盲池基金的不确定性;S交易标的基金多数已进入退出期或清算期,现金流回流预期较明确,有助于险资匹配负债端的偿付需求。从交易数据看,金融机构的平均单笔S交易金额为各类买方中最大,2026年上半年约5.6亿元,凸显其资金实力和承接大体量交易的能力。除险资外,银行理财子、券商另类子、AMC等也在同步加大S市场配置,买方多元化格局已成型。在S交易底层资产的遴选上,国资买方偏好早中期硬科技项目,聚焦集成电路、半导体等“卡脖子”领域,在拓宽退出渠道的同时兼顾产业布局;险资和金融机构则更偏好扩张期及成熟期资产,追求现金流的确定性和长期稳定性。不同类型的买方形成了错位互补的格局,共同推动S市场向更高效率、更具深度的方向发展。
政策层面,国家接续出台配套文件落实顶层部署,持续鼓励S基金发展,要求优化基金份额转让流程与市场化定价机制,并落实尽职容错相关制度安排,破除国资参与S基金交易的制度顾虑。地方层面,北京“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S基金,上海国资委4月发文鼓励监管企业加大S基金组建力度。S基金正从“边缘补充”走向“重要退出支柱”,与IPO、并购共同构成多元退出的完整生态。退出渠道从过度依赖IPO的单一路径,转向“IPO+并购+S交易”多元并行,资本“募投管退”循环正在逐步通畅,为母基金和创投基金的再投资能力提供了更加坚实和可持续的保障。
总体来看,2026年上半年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正处于深刻变革的关键阶段。从“十五五”规划的战略定调到政府投资基金“去招商化”,从永续母基金的兴起到容错免责制度的密集落地,从国家级长期资本的持续加码到GP遴选标准的全面迭代,从退出渠道的多元打通到S基金交易的结构性分化与加速演进——行业正在经历一场从理念到制度、从资金端到退出端的系统性重构。耐心资本不再停留在口号层面,而是通过超长存续期、容错免责、返投松绑、出资提比例等一系列制度安排,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运作机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角色从“招商工具”回归“产业投资平台”本源,母基金作为创投行业“源头活水”的功能正在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
展望下半年,随着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群的加速落地,社保科创基金在六大省份进入密集投资期,国家级并购基金设立进程加快,S基金市场份额转让平台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基金矩阵体系化运作不断成熟,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有望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在此过程中,母基金行业也需持续关注国有资金主导格局下的市场化募资挑战,关注长期资本考核机制与容错免责制度在实操中的真正落实情况。唯有在制度、资金、人才、生态等各维度同步发力,中国母基金行业才能真正担负起支撑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时代使命,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资本动能。
2019年和2020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在新周期中积极调整适应,不断进取。2021年以来,面对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国家对经济增长要求的提高带来的资金面缓解,以及政策对于多来源资金的不断放开,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发展的“第二春”,并从2022年开始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
为了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更好反映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动向,母基金研究中心在对全国的母基金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推出本报告,希望能够全景式分析中国母基金行业当前的发展情况,为国家双创政策制订、资管新规有关细则出台(特别是解决“期限错配”问题的细则)、长期资金来源拓宽、规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与参考。同时为母基金机构投资人及时了解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智力支持。
母基金研究中心致力于在快速发展、不断变动的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中为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等问题贡献自身的力量,如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疏忽或遗漏,真诚希望行业内同仁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以期逐步完善改进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和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更好助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获取更多资讯,请浏览母基金研究中心官方网站www.china-fof.com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微信推送。
附录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及除母基金之外的中国机构类LP全名单(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一)国家级母基金
序号 | 母基金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类型 |
1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 | 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 |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 | 国科控股 | 政府引导基金 |
7 | 国企混改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 | 惠华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 |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10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11 | 中央企业国创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12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13 | 国家创投引导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4 |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5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6 | 国投创合 | 市场化母基金 |
17 | 国新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8 | 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9 | 全国社保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20 | 丝路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21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22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23 | 中金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24 | 中投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二)省级母基金
序号 | 省份 | 母基金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类型 |
25 | 安徽 | 安徽国控投资 | 政府引导基金 |
26 | 安徽 | 安徽海螺海通工业互联网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 | 安徽 | 安徽交控融合新基建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 | 安徽 | 安徽省产业转型升级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 | 安徽 | 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 | 安徽 | 安徽省高新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31 | 安徽 | 安徽省级种子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 | 安徽 | 安徽省绿色食品产业基金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 | 安徽 | 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 | 安徽 | 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5 | 安徽 | 安徽省碳中和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 | 安徽 | 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 | 安徽 | 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 | 安徽 |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 | 安徽 | 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 | 安徽 | 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 | 安徽 | 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主题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2 | 安徽 | 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 | 安徽 | 安徽文化和数字创意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 | 安徽 | 科大硅谷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5 | 北京 |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6 | 北京 | 北京科创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7 | 北京 |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8 | 北京 | 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9 | 重庆 | 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0 | 重庆 | 重庆科创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51 | 福建 | 福建创新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52 | 福建 | 福建金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53 | 福建 |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4 | 甘肃 | 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5 | 甘肃 | 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6 | 广东 | 广东战略性产业促进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7 | 广东 | 粤财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8 | 广东 | 粤科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59 | 广西 | 广投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60 | 广西 | 广西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1 | 广西 | 广西交投资本投资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62 | 广西 | 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3 | 贵州 | 贵州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64 | 海南 |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5 | 河北 | 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6 | 河北 | 冀财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7 | 河南 | 河南创新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68 | 河南 | 河南农开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69 | 河南 | 豫资控股 | 政府引导基金 |
70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1 | 湖北 | 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2 | 湖南 | 财信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3 | 湖南 | 湖南建投私募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4 | 湖南 | 湖南旅游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5 | 湖南 | 湖南省湘江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6 | 湖南 | 湖南战新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7 | 吉林 | 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8 | 江苏 | 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79 | 江西 | 江西科创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0 | 江西 | 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1 | 辽宁 | 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2 | 内蒙古 |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3 | 宁夏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4 | 青海 | 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5 | 山东 |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6 | 山东 | 山东文化发展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7 | 山西 | 太行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88 | 山西 | 中合盛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89 | 陕西 |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0 | 陕西 |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1 | 陕西 |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2 | 上海 | 上海双创孵化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3 | 上海 | 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4 | 四川 | 川发展 | 政府引导基金 |
95 | 四川 | 四川产融 | 政府引导基金 |
96 | 四川 | 四川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7 | 天津 |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8 | 天津 | 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99 | 西藏 | 西藏提贝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100 | 香港 | 香港经济发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101 | 新疆 | 新疆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102 | 新疆 | 新疆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103 | 云南 | 云南产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104 | 浙江 |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三)国资市场化母基金
序号 | 省份 | 母基金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类型 |
105 | 安徽 | 安诚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06 | 安徽 | 安徽铁路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07 | 安徽 | 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08 | 北京 | 北京股权 | 市场化母基金 |
109 | 北京 | 诚通科创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10 | 北京 | 工银瑞信 | 市场化母基金 |
111 | 北京 | 光大一带一路绿色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12 | 北京 | 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13 | 北京 | 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14 | 北京 | 金融街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15 | 北京 | 人民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16 | 北京 | 首程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17 | 北京 | 中关村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18 | 北京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19 | 北京 | 金石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20 | 北京 | 中融鼎新 | 市场化母基金 |
121 | 北京 | 中信建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22 | 北京 | 中移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23 | 北京 | 紫荆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24 | 重庆 | 重庆渝富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25 | 福建 | 厦门国升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26 | 福建 | 厦门建发新兴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27 | 福建 | 厦门翔业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28 | 福建 | 兴证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29 | 广东 | 长城证券 | 市场化母基金 |
130 | 广东 | 光大控股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31 | 广东 | 国信弘盛 | 市场化母基金 |
132 | 广东 | 国信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33 | 广东 | 恒健控股 | 市场化母基金 |
134 | 广东 | 华民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35 | 广东 | 太平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36 | 广东 | 越秀产业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37 | 广东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38 | 广东 | 招商局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39 | 广东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40 | 广东 | 招商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41 | 河北 | 河北高速天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42 | 河南 | 河南省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43 | 湖北 |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 | 市场化母基金 |
144 | 湖北 | 联通5G产业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45 | 湖北 | 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46 | 湖南 | 湖南轻盐战兴产业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47 | 湖南 | 湖南兴湘集团 | 市场化母基金 |
148 | 江苏 | 东吴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49 | 江苏 | 华泰紫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50 | 江苏 |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集团 | 市场化母基金 |
151 | 江苏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52 | 江苏 | 苏州资管 | 市场化母基金 |
153 | 江苏 | 扬州邗江国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54 | 江苏 | 元禾辰坤 | 市场化母基金 |
155 | 江西 | 江西金投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56 | 江西 | 江西文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57 | 江西 |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58 | 山东 | 海控集团 | 市场化母基金 |
159 | 陕西 | 秦创原科创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60 | 上海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61 | 上海 | 国网新兴产业基金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62 | 上海 | 恒旭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63 | 上海 | 上海国方创新 | 市场化母基金 |
164 | 上海 | 上海国投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65 | 上海 | 上海科创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66 | 上海 |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167 | 上海 | 张江科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68 | 上海 | 中银证券(中银科创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69 | 四川 | 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70 | 天津 | 天开九安海河海棠科创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71 | 浙江 | 财通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72 | 浙江 | 长三角嘉兴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73 | 浙江 | 海越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74 | 浙江 | 杭实资管 | 市场化母基金 |
175 | 浙江 | 义乌市产投股权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76 | 浙江 | 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77 | 浙江 | 浙商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四)民营市场化母基金
序号 | 省份 | 母基金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类型 |
178 | 北京 | 博华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79 | 北京 | 大唐元一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80 | 北京 | 嘉豪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81 | 北京 | 钧山 | 市场化母基金 |
182 | 北京 |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 | 市场化母基金 |
183 | 北京 | 清科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84 | 北京 | 锐银伟业 | 市场化母基金 |
185 | 北京 | 盛景嘉成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86 | 北京 | 盛世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187 | 北京 | 星界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88 | 北京 | 中璟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89 | 北京 | 中联重科产业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90 | 福建 | 厦门君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洛斯) | 市场化母基金 |
191 | 广东 | 健瓴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92 | 广东 | 金晟资产 | 市场化母基金 |
193 | 广东 | 瑞元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94 | 广东 | TCL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195 | 广东 | 新州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96 | 广东 | 招商财富 | 市场化母基金 |
197 | 江苏 | 纽尔利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198 | 江苏 | 泰康乾亨股权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199 | 江苏 | 星纳赫资本 | 市场化母基金 |
200 | 山东 | 海创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201 | 上海 | 敦鸿资产 | 市场化母基金 |
202 | 上海 | 歌斐资产 | 市场化母基金 |
203 | 上海 | 黑盛控股 | 市场化母基金 |
204 | 上海 | 善达投资 | 市场化母基金 |
205 | 上海 | 上海交大未来产业母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206 | 天津 | 华北集团 | 市场化母基金 |
207 | 浙江 | 侃鼎创投 | 市场化母基金 |
208 | 浙江 | 世纪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市场化母基金 |
209 | 浙江 | 泰鲲股权投资基金 | 市场化母基金 |
(五)地市及区县级母基金
序号 | 省份 | 母基金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类型 |
210 | 安徽 | 安巢东鑫科创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11 | 安徽 | 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12 | 安徽 | 池州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13 | 安徽 | 合肥产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14 | 安徽 | 合肥肥西县政府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15 | 安徽 | 合肥高新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16 | 安徽 | 合肥建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17 | 安徽 | 合肥庐州壹号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18 | 安徽 | 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219 | 安徽 | 合肥新站高新区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0 | 安徽 | 合肥兴泰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221 | 安徽 | 淮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2 | 安徽 | 六安市金安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3 | 安徽 | 马鞍山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4 | 安徽 | 宿州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5 | 安徽 | 芜湖国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26 | 安徽 | 芜湖建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27 | 安徽 | 宣城市产业链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8 | 北京 | 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29 | 北京 | 北京东城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0 | 北京 | 北京国石智达私募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1 | 北京 | 北京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2 | 北京 | 北京市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3 | 北京 | 北京顺义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4 | 北京 | 昌发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35 | 北京 | 朝阳科创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6 | 北京 | 大兴区产业引导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7 | 北京 | 丰台区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8 | 北京 | 门头沟区京西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39 | 北京 | 亦庄国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40 | 北京 | 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241 | 重庆 | 两江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242 | 福建 | 德化德海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43 | 福建 | 福州国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44 | 福建 | 晋江市产业创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45 | 福建 | 龙岩市战新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46 | 福建 | 莆田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47 | 福建 | 泉州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48 | 福建 | 泉州市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49 | 福建 | 厦门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50 | 福建 | 厦门火炬高新区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1 | 福建 | 厦门市海沧区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2 | 福建 | 厦门市集美区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3 | 福建 | 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4 | 福建 | 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创新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5 | 福建 | 厦门先进制造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6 | 福建 | 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7 | 福建 | 漳州市战新产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8 | 福建 | 漳州高鑫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59 | 甘肃 | 兰州科技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0 | 广东 | 东莞市产投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1 | 广东 | 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62 | 广东 | 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3 | 广东 | 佛山市创新创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4 | 广东 | 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5 | 广东 | 佛山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6 | 广东 | 格力产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67 | 广东 | 广金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68 | 广东 | 广州产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69 | 广东 | 广州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0 | 广东 | 广州开发区产业基金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71 | 广东 | 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272 | 广东 | 广州乡村振兴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3 | 广东 | 惠州产业投资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4 | 广东 | 江门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275 | 广东 | 金高控股 | 政府引导基金 |
276 | 广东 |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7 | 广东 | 深圳宝安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8 | 广东 |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79 | 广东 | 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0 | 广东 |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1 | 广东 | 深圳市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2 | 广东 | 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3 | 广东 | 深圳天使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4 | 广东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285 | 广东 | 顺德科创 | 政府引导基金 |
286 | 广东 | 西湾投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287 | 广东 | 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8 | 广东 | 中山市高质量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89 | 广东 |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0 | 广东 | 珠海高科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291 | 广西 | 南宁产投合创私募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2 | 贵州 | 贵阳市工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3 | 海南 | 海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4 | 河北 | 保定高新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5 | 河北 | 沧州新兴产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6 | 河北 | 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7 | 河北 | 雄安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8 | 河南 | 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299 | 河南 | 商丘市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0 | 河南 | 新乡产业转型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1 | 河南 | 郑州产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2 | 河南 | 郑州高新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3 | 河南 | 驻马店市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4 | 黑龙江 | 大庆高新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5 | 黑龙江 | 哈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306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7 | 湖北 | 鄂州市城控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08 | 湖北 | 光谷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309 | 湖北 | 江城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0 | 湖北 | 武汉创新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11 | 湖北 | 武汉洪山新动能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2 | 湖北 | 武汉市江夏科技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13 | 湖北 | 武汉市武昌区科创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4 | 湖北 | 武汉首义科创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5 | 湖北 | 宜昌三峡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6 | 湖北 | 宜昌市升级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7 | 湖南 | 常德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8 | 湖南 | 长沙高新区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19 | 湖南 | 长沙高新区天使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0 | 湖南 | 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1 | 湖南 | 长沙投资控股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22 | 湖南 | 湖南财鑫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323 | 湖南 | 湖南湘江新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4 | 湖南 | 怀化市产业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25 | 湖南 | 株洲市先进产业集群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6 | 吉林 | 长春新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7 | 吉林 | 长兴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8 | 吉林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29 | 江苏 | 漕湖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330 | 江苏 | 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1 | 江苏 | 常州市天使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2 | 江苏 | 常州市武进区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3 | 江苏 | 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4 | 江苏 | 东南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5 | 江苏 | 湖州南浔产业振兴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36 | 江苏 | 淮安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337 | 江苏 | 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38 | 江苏 | 黄海金控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39 | 江苏 | 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专项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0 | 江苏 | 江苏扬州航空航天产业专项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1 | 江苏 | 江阴市新国联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42 | 江苏 | 昆山市产业发展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3 | 江苏 | 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4 | 江苏 | 连云港金控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5 | 江苏 | 南京江宁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6 | 江苏 | 南京金鱼嘴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347 | 江苏 | 南京市浦口新兴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8 | 江苏 | 南京市秦淮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49 | 江苏 |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50 | 江苏 | 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51 | 江苏 | 南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52 | 江苏 | 南通新兴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53 | 江苏 | 能达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354 | 江苏 | 苏创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55 | 江苏 | 苏高新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356 | 江苏 | 宿迁市产业集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57 | 江苏 |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58 | 江苏 |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359 | 江苏 | 苏州市汾湖高新区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0 | 江苏 | 苏州吴江东方国资 | 政府引导基金 |
361 | 江苏 | 苏州相城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2 | 江苏 | 无锡惠山经开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3 | 江苏 | 无锡尚贤湖数字经济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4 | 江苏 | 无锡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5 | 江苏 | 无锡市梁溪科创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6 | 江苏 | 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67 | 江苏 | 无锡新尚投资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368 | 江苏 | 吴中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369 | 江苏 | 徐州金龙湖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0 | 江苏 | 徐州市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1 | 江苏 | 扬州科创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2 | 江苏 | 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 | 政府引导基金 |
373 | 江苏 | 扬州绿色产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4 | 江苏 | 扬州战新私募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5 | 江苏 | 扬子国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376 | 江苏 | 张家港创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377 | 江西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8 | 江西 | 江西江投私募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79 | 江西 | 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0 | 江西 | 九江经开区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1 | 江西 | 九江市工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2 | 江西 | 九江市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3 | 江西 |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4 | 江西 | 宜春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385 | 辽宁 | 大连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6 | 内蒙古 | 包头市政府投资母基金(臻誉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7 | 宁夏 | 银川市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8 | 山东 | 济南市齐鲁科学城科创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89 | 山东 | 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0 | 山东 | 济宁市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1 | 山东 | 聊城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2 | 山东 | 平度市产业创新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3 | 山东 | 青岛高新区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4 | 山东 | 青岛高新区天使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5 | 山东 | 青岛科创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6 | 山东 | 青岛市城阳区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7 | 山东 | 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8 | 山东 | 日照科新创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399 | 山东 | 威海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0 | 山东 | 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1 | 山东 | 烟台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2 | 山东 | 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3 | 山东 | 淄博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4 | 山西 | 大同市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5 | 山西 | 河津市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6 | 陕西 | 大西安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7 | 陕西 | 汉江控股 | 政府引导基金 |
408 | 陕西 | 西安财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09 | 陕西 | 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0 | 陕西 | 西安市工业倍增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1 | 陕西 | 咸阳财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2 | 上海 | 嘉定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413 | 上海 | 临港科创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414 | 上海 | 浦东创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415 | 上海 | 普陀区科创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6 | 上海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417 | 上海 | 上海临港新片区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8 | 上海 | 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19 | 上海 | 上海青浦区政府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20 | 上海 | 上海市金山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21 | 上海 | 上海市闵行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22 | 上海 | 上海杨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423 | 上海 | 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政府引导基金 |
424 | 四川 | 策源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425 | 四川 | 成都成华科技创业投资 | 政府引导基金 |
426 | 四川 | 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27 | 四川 | 成都交子金控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428 | 四川 | 成都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29 | 四川 | 成都市成华区产业发展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0 | 四川 | 成都市文创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1 | 四川 |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432 | 四川 | 成都天府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433 | 四川 | 德阳投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434 | 四川 | 眉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5 | 四川 | 遂宁产投私募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6 | 天津 | 滨海产业发展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7 | 天津 | 天津东疆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438 | 新疆 | 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39 | 新疆 | 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0 | 云南 | 红河州产业引导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1 | 云南 | 云南滇中新区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2 | 浙江 | 杭州高新金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443 | 浙江 | 杭州金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444 | 浙江 | 杭州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5 | 浙江 | 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6 | 浙江 |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7 | 浙江 | 杭州市西湖区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8 | 浙江 | 杭州萧山区政府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49 | 浙江 | 杭州余杭国投集团 | 政府引导基金 |
450 | 浙江 | 杭州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451 | 浙江 | 湖州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52 | 浙江 | 嘉兴市政府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53 | 浙江 | 金华市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54 | 浙江 | 临海市产业引导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55 | 浙江 | 宁波工投 | 政府引导基金 |
456 | 浙江 | 宁波金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457 | 浙江 | 衢控集团信安资本 | 政府引导基金 |
458 | 浙江 | 绍兴滨海新区新动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59 | 浙江 | 绍兴国控 | 政府引导基金 |
460 | 浙江 | 温州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61 | 浙江 | 温州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62 | 浙江 | 浙江诸暨产业母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463 | 浙江 | 中信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产业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 |
(六)S基金(只做S基金并没有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
序号 | 省份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464 | 江苏 | 博道新瑔私募基金 |
465 | 四川 | 成都科创接力股权投资基金 |
466 | 北京 | 国科嘉和 |
467 | 北京 | 凯联资本 |
468 | 河南 | 上元资本 |
469 | 北京 | 尚合资本 |
470 | 广东 | 盛裕佳承 |
471 | 北京 | 首都科技发展集团 |
472 | 广东 | 新智资本 |
473 | 广东 | 一诺致远 |
(注:以下机构不计入本报告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统计口径)
(七)外资母基金(在中国设有办事处)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1 | 安麟(Ardian) |
2 | 贝莱德基金(BlackRock) |
3 | 博枫资产管理公司(Brookfield Asset Management) |
4 | 淡马锡(Temasek Holdings) |
5 | 德太资本(TPG) |
6 | 独秀资本(Unicorn Capital Partners) |
7 | 富达投资(Fidelity Investment) |
8 | 格罗夫基金(GroveStreet) |
9 | 汉柏巍(HarbourVest) |
10 | 韩国风投(KVIC) |
11 | 汉领资本(Hamilton Lane) |
12 | 合众集团(Partners Group) |
13 | 黑石集团(Blackstone) |
14 | 加拿大养老基金(CPPIB) |
15 | 凯门资本(Commonfund) |
16 | 康桥汇世(Cambridge Associates) |
17 | 科勒资本(Coller Capital) |
18 | 列支敦士登集团(LGT) |
19 | 路博迈(Neuberger Berman) |
20 | 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 |
21 | 启元投资(Axiom Asia Private Capital) |
22 | 瑞银集团(UBS) |
23 | 沙特阿美(Saudi Aramco) |
24 | 尚高资本(Siguler Guff) |
25 | 施罗德投资(Schroders Capital) |
26 | SK SuperX追求协议会 |
27 |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 |
28 | 行健资本(StepStone Group) |
29 | 旭化成投资(AsahiKASEI) |
30 | 雅登投资(Adams Street) |
31 | 熠美投资(YiMei Capital) |
32 | 中阿基金(China-Arab Investment Fund) |
(八)其他类机构LP(除母基金以外)
1、保险资管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33 |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4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35 |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6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7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8 |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 |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0 | 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1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2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3 |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4 |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5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6 | 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7 |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8 |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9 | 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1 |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2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3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5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6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7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8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9 | 英大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 | 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61 |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2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3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4 |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65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66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7 |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68 |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69 |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0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1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银行理财子公司(部分未作为LP对股权类基金出资)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72 | 贝莱德建信 |
73 | 北银理财 |
74 | 渤银理财 |
75 | 法国农银理财 |
76 | 高盛工银理财 |
77 | 工银理财 |
78 | 光大理财 |
79 | 广银理财 |
80 | 杭银理财 |
81 | 恒丰理财 |
82 | 华夏理财 |
83 | 徽银理财 |
84 | 汇华理财 |
85 | 建信理财 |
86 | 交银理财 |
87 | 民生理财 |
88 | 南银理财 |
89 | 宁银理财 |
90 | 农银理财 |
91 | 平安理财 |
92 | 浦银理财 |
93 | 青银理财 |
94 | 上银理财 |
95 | 施罗德交银理财 |
96 | 苏银理财 |
97 | 信银理财 |
98 | 兴银理财 |
99 | 渝农商理财 |
100 | 招银理财 |
101 | 浙银理财 |
102 | 中银理财 |
103 | 中邮理财 |
3、家族办公室/CVC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104 | 安徽迎驾 |
105 | 安踏投资 |
106 | 步长家族办公室 |
107 | 长九实业集团 |
108 | 东证融达 |
109 | 公牛电器家办 |
110 |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111 | 海信家电集团 |
112 | 恒瑞医药 |
113 | 鸿星尔克 |
114 | 华芳集团 |
115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6 | 佳辰资本 |
117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18 |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9 | 金景资本 |
120 | 金太阳家纺 |
121 | 九安医疗 |
122 | 罗莱家纺 |
123 | 宁德时代 |
124 | 磐合家族办公室 |
125 | 三丰投资 |
126 | 上海维凯集团 |
127 | 上海匀丰 |
128 | 盛趣资本 |
129 | 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
130 | 特步投资 |
131 | 通盈家办 |
132 | 唯品会投资 |
133 | 西证创新投资 |
134 | 新州资本 |
135 | 洋河投资 |
136 | 药明康德 |
137 |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信托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138 | 长安家族信托 |
139 | 上海国际信托 |
140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41 | 中国外贸信托 |
142 | 中航信托 |
143 | 中融国际信托 |
144 | 中信信托 |
5、大学教育基金会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145 |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
146 |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
147 |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九)部分2026年上半年新发起的母基金
(注:由于此部分母基金资金尚未完全到账或尚未有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定义的正式对外投资,因此暂未列入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不计入母基金在管总规模,但已计入2026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
序号 | 机构名称(按名称音序排列) |
1 | 北京怀柔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
2 |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
3 |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四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基金 |
4 | 成都简阳交子满园未来产业发展基金 |
5 | 诚通科创投资基金(江苏) |
6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
7 | 鄂州市鄂城区智能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
8 | 恩施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 |
9 | 福建省鑫睿接力科创股权投资基金 |
10 |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11 | 广西五象经开产业投资基金 |
12 | 广州空天产业投资基金 |
13 | 湖北社保科创股权投资基金 |
14 | 黄石市东楚创业投资基金 |
15 | 江苏省苏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产业专项基金 |
16 | 江苏连云港安防产业专项母基金 |
17 |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 |
18 | 南京鼓楼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
19 | 南京紫金山国际科创股权投资基金 |
20 | 南通宝月湖二期科技股权投资基金 |
21 | 宁德泰康嘉丰母基金 |
22 | 宿迁市智能制造战新产业母基金 |
23 | 台州路桥金浦盛源创鑫基金 |
24 | 潍坊市金鸢产业发展一期母基金 |
25 | 无锡惠山产业协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
26 | 无锡泰康嘉丰母基金 |
27 | 无锡市锡山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 |
28 | 榆林市科技创新投资基金 |
29 | 云南省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 |
附录二 截至2026年6月30日政府引导基金相关代表性监管政策梳理
时间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部门 | 重点内容 |
2005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第39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 首次明确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
2008 | 《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08] 116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明确引导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提出引导基金资金来源、运作原则、运作方式日常管理、风险控制等要求。 |
2011 |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财建[2011] 668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提出参股基金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明确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参与方管理要求、创业投资基金申请条件、激励机制、申报审批程序等内容。 |
2014 |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国科发财〔2014〕229号 | 科技部、财政部 | 为规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就子基金的设立、投资管理、资金托管等方面作出规定。 |
2015 |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 财预[2015] 210号 | 财政部 | 明确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来源、设立流程、投向领域、负面清单、运作原则、风险控制、终止退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要求。 |
2015 | 《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财建〔2015〕1062号 | 财政部 | 就财政资金注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要求合理运用政府投资基金聚焦支持重点产业、规范设立运作支持产业的政府投资基金、切实履行财政资金出资人职责、积极营造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
2016 |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发改财金规[2016] 2800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明确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来源、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募集和登记管理、投向领域、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要求。 |
2016 | 《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6〕5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内第一部促进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系统性、针对性的政策文件,旨在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运营,特别是在“募、投、管、退”等关键环节,通过提供支持、优化环境和拓宽资金来源,促进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 |
2018 | 《关于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改办财金[2018] 1043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明确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标准,重点考核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管理能力、信用水平和经济效益。 |
2020 |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 | 财预[2020] 7号 | 财政部 | 提出加强对设立基金或注资的预算约束,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规定设立基金要量化存续期限和提前终止条款,健全退出机制。 |
2021 |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财教〔2021〕176号 | 财政部、科技部 | 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管理、资金来源、用途、运作方式、运作原则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
2023 | 《中央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 | 国资委 | 中央企业应当严格规范发起设立项目基金,原则上不得发起设立财务性基金。资产负债率超过国资委规定的行业管控线,集团管控能力弱,基金业务发生重大风险或较大损失,截至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基金业务整体累计亏损金额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基金管理队伍能力不足,已设立基金投资效率低,募集资金大量结余等情形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中央企业应当审慎出资参与基金,规范出资参与政府投资基金,严格控制为承揽业务出资参与基金。 |
2023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 国令第762号 | 国务院 | 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重点规定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二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三是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四是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
2024 | 《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国办发〔2024〕31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政策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创业投资稳定和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
202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25〕1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文围绕基金全生命周期提出25条措施,重点包括倡导发展"耐心资本",严控同质化竞争,强化市场化运作,建立容错机制,优化退出渠道。文件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旨在终结政府投资基金野蛮生长局面,引导其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转型,为硬科技领域提供长期资本支持。 |
2026 |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函〔2026〕54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顶层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全文围绕行业全链条风险管控与提质发展出台系统性举措,重点包括实施工商会商+登记备案双重准入、推行穿透式分类监管、整治名股实债与利益输送乱象、建立机构与产品双向出清机制、定向扶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长期资本。文件通过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设计,扭转行业野蛮生长、风险积聚乱象,压实管理人、国资出资人、中介机构各方责任,引导私募基金回归股权投资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 |
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研究团队成员:
母基金研究中心:唐劲草、王爽、黄磊
北京清控永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